村里大事咋商量?召集村民会议有讲究!

时间:2025-06-1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里大事咋商量?召集村民会议有讲究!

村里要修水泥路、分集体收益,这些事儿该咋做决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翻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解释:村民会议就是村里的 “决策大会”,只要年满 18 岁,都是会议的 “主人”,不过召集开会可得守规矩!

去年,青山村的王大叔发现村里修路账目对不上,和九个老伙计一合计,联名找到村委会,要求开村民会议。按照法律规定,村委会不敢耽搁,马上用大喇叭广播、挨家挨户通知,提前十天就把开会时间、地点和要讨论的事儿说得明明白白。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走访时发现,有些村子总嫌开会麻烦。隔壁村就吃过亏,村民提议开会被村干部一句 “人凑不齐” 打发了,结果大伙意见越来越大。中心反复强调:只要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要求,村委会必须召集会议。只有让大伙都参与进来,村里的事儿才能办得顺、办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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