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遮遮掩掩?村民有权 “讨说法”!

时间:2025-06-1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务遮遮掩掩?村民有权 “讨说法”!

“村里修水渠的钱到底咋花的?低保名单为啥没公示?” 遇到这些烦心事,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给乡亲们撑腰:村务不公开、假公开,村民有权向上反映,相关部门必须管到底!

去年,青山村的李大爷发现村集体鱼塘承包到期,却迟迟不见收益公示。他和十几个老伙计凑在村口老槐树下商量,越想越不对劲:“鱼塘每年租金少说也有几万块,钱去哪儿了?” 大伙联名写了封举报信,送到镇政府。镇政府接到线索后,联合镇纪委、经管站成立调查组。一查才发现,村委会把部分租金挪作他用,账目漏洞百出。最终,村委会不仅限期公示了详细收支,相关责任人还被镇里通报批评。

这样的事儿并非个例。隔壁杏花村公示的危房改造名单里,出现了村支书亲戚的名字,明明他家房子崭新气派。村民王婶气不过,跑到镇上反映情况。经过核查,虚假名单被撤销,违规操作的干部受到处分。工作人员下乡宣讲时总念叨:“村务公开是村民的知情权,谁要是藏着掖着,法律绝不姑息!” 乡亲们别怕得罪人,遇到问题大胆反映,咱背后有法律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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