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补偿协议还想赖账?违约方必须付出代价!

时间:2025-06-2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签了补偿协议还想赖账?违约方必须付出代价!

签了补偿协议却不给钱?别忍!法律给咱撑腰!拆迁、占地签了补偿协议,对方却耍赖拖欠,这是不少乡亲遇到的糟心事。别以为协议只是张纸,不履行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今天乡村振兴调研员小政就用《民法典》带你维权,让违约方无处可逃!

一、违约了,必须承担这些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 577条,只要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

继续履行:拆迁方没给补偿款?必须立刻补上;答应提供安置房却没兑现?限期落实到位!

支付逾期利息:补偿款拖欠一天,就要按约定或法定利率支付利息,就像借钱要还利息一样。

赔偿损失:因违约造成额外损失(如租房过渡费),违约方必须照价赔偿!

二、不同违约情况,这样应对!

拖欠补偿款:保留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依据《民法典》第 578 条,可直接起诉要求支付本金 + 利息;

未兑现安置承诺:书面催告拆迁方履约,超期未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主张解除协议、赔偿损失。

三、维权3步走,高效又靠谱!

协商留痕:先友好沟通,微信、短信、通话录音保留证据;

发函催告:委托律师发送《履约催告函》,明确履行期限;

起诉维权:对方仍不作为,立即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补偿协议不是"空头支票",违约必须付出代价!转发给需要的乡亲,收藏这份维权指南。你遇到过协议违约的情况吗?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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