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种子,听谁的?农民的选择权不容侵犯!

时间:2025-07-0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买种子,听谁的?农民的选择权不容侵犯!

想选哪种种子就选哪种,真有这么自由?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三条明确:种子使用者有权自主选择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在西部某山区,村委会为了推广 “统一品种种植”,强制村民购买指定的小麦种子,声称 “不买就取消农业补贴”。村民老周觉得该品种不适合当地土壤,坚持购买自己往年种植的优质品种,却被村干部百般刁难。老周向农业农村部门投诉后,问题得到解决。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在政策解读中指出:“种子法赋予农民自主选择权,村委会的强制行为属于非法干预,侵犯了农民合法权益。”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在乡村法治课堂上强调:“无论是村委会、农资店,还是其他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以‘统一规划’‘保证产量’等理由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种子。”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还列举了常见的侵权情形:农资店捆绑销售种子化肥、企业以签订合同为由限制农民选种。“遇到非法干预选种的情况,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反映,用法律维护自己的选择权。” 中心工作人员在入户普法时反复叮嘱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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