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长期租你家地?警惕!小心是“以租代征”

时间:2025-07-2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有人要长期租你家地?警惕!小心是“以租代征”

“每年给你 500 块一亩,租你家地 30 年,稳赚不赔!”遇到这种“好事”,农民朋友可得擦亮眼睛——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提醒这可能是“以租代征” 的骗局,不少人已经栽了跟头!

一、“以租代征”藏猫腻,看着划算实则坑

不良单位常这么忽悠:

说“租地搞生态农业”,结果偷偷盖厂房、建仓库;

承诺“租金年年给”,租个三五年就找借口拖欠,甚至跑路;

签的“租赁合同” 长达20年、30年,远超法律规定的土地租赁最长期限(20年)。

去年有个村,村民把100亩耕地租给“农业公司”,对方却建起了物流园。等村民发现时,好好的耕地被水泥硬化,想种庄稼都难,租金也只给了两年就没了下文。

二、这行为违法!《土地管理法》早有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44条明确: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擅自用于非农建设。

“以租代征”就是绕开审批,把农用地偷偷改成建设用地,这是明晃晃的违法。哪怕签了“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一旦被查,不仅租地的单位要被罚款、拆除违建,相关责任人还可能被追责。

三、农民朋友,记住这3招防坑

看用途:租地前问清楚“到底用来干啥”,要在合同里写明白“只能种庄稼/搞养殖”,不准改用途;

查资质:要求对方出示农业经营许可证,搞非农建设的直接拒租;

签短约:租期别超过20年,每年一签更保险,发现对方改用途就立马终止合同。

要是已经被骗,赶紧收集证据(租赁合同、对方盖房的照片、拖欠租金的记录),向县自然资源局举报,按《土地管理法》,土地能被收回,还能要求赔偿损失。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别被眼前的几百块租金迷惑。遇到“长期租地”“租金偏高”的情况,多问村委会、多查政策,千万别让自家土地被“以租代征”坑了。你见过村里有租地搞违建的吗?评论区聊聊咋应对的。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现面向社会,广纳贤才,诚邀有志之士成为我们的特约编辑,密切关注廉政信息,全力推动依法维权进程,助力依法行政的有效落实。请通过以下电话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与我们联系。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jpg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