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权属起纠纷?法院来断“明白案”

时间:2025-08-0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种子权属起纠纷?法院来断“明白案”

合作社和农科院合作培育出高产水稻种,双方都说是自己的功劳,为了新品种权吵得不可开交。这权属官司该找谁判?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明确:种子申请权和品种权有争议,直接到法院起诉,让法官来断是非!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报道过一个典型案例:某村合作社提供土地和劳动力,和农科院专家合作育种,成功后专家偷偷申请了品种权。合作社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查了双方的合作协议、育种记录,最后判品种权归双方共有,收益按6:4分成。“这类纠纷很常见,关键看证据,”中心工作人员在调解会上说,“合作育种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写清楚权利归属和收益分配,免得日后翻脸。”

有农民问:“要是没签协议咋办?”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人说:“那就得找育种日志、资金投入证明、田间记录等证据,法院会根据这些判断谁的贡献大。不管咋说,有争议别私了,法院能给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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