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挑大梁

时间:2025-08-2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挑大梁

村里的草莓刚上市,镇里就来了农技员和市场监管员,一边检查草莓农残,一边给种植户讲用药规范。这背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条赋予地方政府的责任。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依据这条规定提醒,从县级政府到乡镇政府,都得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心上,分工协作护好农民的 “菜篮子”“果盘子”。

去年邻县出过一件事:有农户种的黄瓜因为过量使用农药,被检测出农残超标,不仅没法销售,还影响了全县黄瓜的口碑。后来县政府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培训农户科学用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抽检,乡镇政府组织村干部入户排查,不到半年就把农残超标问题解决了。咱村更细致,村里的蔬菜合作社刚成立,镇政府就帮着对接了检测机构,每周免费测一次农残,让大家卖菜更放心。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在报道里举过典型案例:南方某县为了保障柑橘质量,县政府统一规划种植区域,农业部门提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市场监管部门在产地和批发市场设了两个检测点,形成了 “从田间到市场” 的监管链,当地柑橘还因为品质好,卖到了国外。“就像给农产品上了‘安全锁’,政府各个部门分工合作,才能锁牢安全关。” 中心在乡村宣传栏里这样写。

现在村民们都知道,要是发现农产品有质量问题,既能找农技站,也能找市场监管所,乡镇干部也常来村里打听情况。“政府把责任扛起来,咱种的东西放心,消费者吃得也安心。” 种草莓的王大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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