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大事别蒙在鼓里!这5类村务必须公开!

时间:2025-06-2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里大事别蒙在鼓里!这5类村务必须公开!

村里的钱咋花的?地咋分的?这些事你有权知道!不少乡亲纳闷,村里大事小情自己却蒙在鼓里。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就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给大伙撑腰,村务公开可不是一句空话!

一、这5类村务,必须摊在阳光下!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以下事项必须向全体村民公开:

财务收支:村里卖集体林地的钱、修路拨款用在哪,每一笔都得晒出来;

土地事务:宅基地审批发给了谁、征地补偿款怎么分,明明白白公示;

承包经营:鱼塘、果园承包给了谁,租金多少,村民有知情权;

干部工作:村干部年度目标完成咋样、工资奖金发多少,不能藏着掖着;

重大决策:建养老院、修水渠这些大事,方案得提前让村民讨论。

二、重点财务,每半年“交答卷”!

涉及钱的事最敏感!按规定,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 1次。如果遇到征地拆迁、项目招标这些大钱进出,更得随时公开明细。发现账目不清,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解释!

三、发现不公开?3招维权!

书面申请:直接要求村委会公开,10日内必须答复;

向上反映:乡镇政府、县级农业部门都能投诉,督促落实;

法律武器:严重不作为可起诉,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31 条,法院会管!

村务公开是咱村民的“知情权”,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乡亲知道如何监督。你村里的大事都公开到位了吗?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盯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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