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分店、代销种子,要办证吗?这些情况有例外

时间:2025-06-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开分店、代销种子,要办证吗?这些情况有例外

随着乡村种子生意越做越大,不少种子生产经营者心里犯起了嘀咕:想开分店,或者帮其他企业代销种子,是不是都要重新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为大家答疑解惑:符合一定条件的,不需要重新办证,但必须向当地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在山东寿光这个闻名全国的蔬菜之乡,王老板的种子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生意十分红火。为了拓展业务,他计划在邻县开设一家分店。起初,王老板以为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正为此发愁时,他通过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普法宣传了解到,只要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只需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即可,无需重复办证。这让王老板喜出望外,分店很快顺利开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政策宣传中指出:“除了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同样只需备案,无需另行办证。”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经营者都能严格遵守规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某代销点为了图省事,在未向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销售种子。结果,被执法部门发现,不仅被责令停业整顿,还面临罚款处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特别提醒:“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且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为全国,但即便如此,也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备案不是走形式,而是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位经营者一定要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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