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留的种子能卖吗?农民卖种有 “绿色通道”

时间:2025-06-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自家留的种子能卖吗?农民卖种有 “绿色通道”

在农村,不少农户都有这样的疑问:自家地里收获的种子,吃不完、用不完,能不能拿到集市上卖点钱?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七条给出了明确答案: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这一规定,就像为农民打开了一条便捷的 “绿色通道”。

在河南某小麦产区,李婶是一位勤劳能干的农民。每年小麦收获后,她都会挑选颗粒饱满、品质优良的小麦作为来年的种子,多留一些备用。以往,多余的种子只能送给邻居,或者堆放在家里占地方。自从了解到这条法律规定后,李婶像发现了 “新大陆”。每逢赶集日,她就把精心挑选的种子拿到集贸市场,没想到很受欢迎,很快就销售一空。李婶高兴地逢人便说:“真没想到,自家留的种子也能合法卖钱,这政策真是太贴心了!”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走访乡村时发现,这项政策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还盘活了乡土种质资源,让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品种得以传承和推广。

不过,这条规定也有明确的边界,并非毫无限制。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政策解读中多次提醒广大农民朋友:首先,只能销售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像杂交种子、转基因种子等特殊类型的种子是不允许售卖的;其次,销售范围仅限于当地集贸市场,不能跨区域批量售卖,更不能以此为业,大规模经营。在一场乡村普法宣讲会上,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专家着重强调:“合法利用政策,既能增加收入,又不会触犯法律。大家一定要准确把握尺度,别因一时疏忽违反规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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