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和征用差一字,审批机关差两级!农民别搞混

时间:2025-07-0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土地征收和征用差一字,审批机关差两级!农民别搞混

土地征收和征用,名字就差一个字,审批机关却大不同!不少农民朋友分不清这俩,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就用大白话讲明白,免得在土地事儿上吃糊涂亏。

一、先搞懂:征收和征用不是一回事

《土地管理法》明确,征收是把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所有权变了;征用是临时用一下,用完要还,所有权不变。就像自家的牛,征收是买走归别人,征用是借去耕田,用完得送回来。

二、审批机关差在哪?级别差很多!

土地征收:国务院或省级政府说了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征收永久基本农田、超过 35 公顷的耕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其他土地,由省级政府批准。村里说“乡里就能批”,绝对是忽悠!

土地征用: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可审批

临时用块地盖救灾棚、修临时便道,县级以上自然资源局(原国土局)就能批,但要给农民补偿,用完还得恢复原貌。

三、程序严不严?征收更较真

征收因为变所有权,程序更严:要公告、听证、签补偿协议,钱到账才能动工;征用是临时使用,程序相对简单,但必须急用时才能办,比如抢险救灾。

四、遇错批怎么办?这样维权

看到批文先看盖章单位:征收盖着 “乡政府” 的章,肯定违法;征用没给补偿就占地,可打12336举报。去年有村户发现征收批文是市级政府发的(应省级批),起诉后撤销了错误批文。

土地是咱的命根子,批文级别别搞错!你分清征收和征用了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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