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要还、要补、要合规!这3条少一条,农民可拒交!

时间:2025-07-0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征用土地要还、要补、要合规!这3条少一条,农民可拒交!

“村里突然说要征用我家菜地建仓库,这合法吗?”不少农民朋友遇到过类似问题。其实,征用农村土地有严格限制,不是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占地的。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结合《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给你说说征用土地的红线,赶紧记好!

一、非紧急情况不能征用,平时想用?不行!

《民法典》第245条明确规定,征用土地只能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时进行。啥意思?

比如洪水来了,临时征用土地搭救灾帐篷,合法;

但为了建厂房、搞开发就征用,哪怕说“用完就还”,也违法!
去年有个村子,以“建文化广场”为由征用耕地,被村民举报后,相关部门责令恢复土地原貌,干部还被问责了。

二、按规矩来:权限和程序一点不能错

征用土地得按法律程序走:

谁能批? 县级以上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才有审批权,村委会、乡镇政府说了不算;

咋公示? 要告诉村民征用啥地、用多久、给多少补偿,不能偷偷摸摸占地;

手续全? 必须有书面征用文件,写清用途、期限、补偿标准,咱签字确认后才能动工。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违反程序征用土地,要依法赔偿农民损失。

三、用完必还 + 给补偿,少一样都不行

到期就得还:紧急情况结束后,必须把土地还给农民,恢复耕种条件。比如疫情防控用的临时场地,疫情平稳后得复耕;

补偿不能少:按《民法典》第245条,要“给予被征用人适当补偿”,包括土地使用费、青苗损失费等,不能用“口头承诺”代替现金补偿。

遇到违规征用,咱可以:1.拒绝交地;2.向自然资源局(12336)举报;3.起诉要求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

土地是农民的根,紧急征用也得守规矩!转发给种地的乡亲,别让自家地被随便“借走”。你见过违规征用土地的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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