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别错过这3个时间点!越等越被动

时间:2025-07-0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拆迁维权别错过这3个时间点!越等越被动

“村里贴了拆迁公告,我琢磨着先看看别人咋弄,结果等我反应过来,补偿方案定死了,比邻居少拿20万!” 不少被拆迁人因为错过关键时点,眼睁睁看着权益受损。今天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你划3个黄金维权期,赶紧记牢!

一、拆迁公告刚贴出?这时候最关键!

《征收条例》第 10 条规定,拆迁方必须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至少30天。这时候房子还在咱手里,主动权在咱这:

仔细看公告里的“四件套”: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实施单位,缺一样都是程序违法;

发现补偿方案太低(比如比周边房价低三成)、没写清安置房位置,赶紧书面提异议,要求召开听证会。

二、补偿谈不拢?别拖!越等越被动!

拆迁方说“先签字先选房”“补偿就这数,不签也得拆”,千万别信!《征收条例》第26条明确,补偿要公平合理。要是补偿明显不合理(比如砖混房按土坯房标准补):

别犹豫,3天内找专业律师咨询,别等再看看;

警惕“拖延套路”:对方拖着不签,可能偷偷搞断水断电(违法!),甚至给你扣“违建” 帽子。

三、收到“限拆通知”“补偿决定”?立马反击!

收到盖着红章的《补偿决定》《限期拆除通知书》,别慌但要快!这是最危险的时点:

按《行政诉讼法》,不服可在6个月内起诉,要求撤销违法决定;

别等最后期限过了再行动,一旦超期,拆迁方可申请法院强拆,到时候维权难上加难。记住:只要没签协议、没拿到合理补偿,强拆就是违法!

法律不保护 “睡大觉” 的人,拆迁维权赶早不赶晚。!你家拆迁时踩过时间坑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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