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补偿决定别拖着!过期不处理,房子可能被强拆

时间:2025-07-1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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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补偿决定写得不清不楚,先放着再说?”不少被征收的乡亲收到补偿决定后,觉得不合理就扔一边,殊不知拖着不处理,可能吃大亏。乡村振兴调研员小政提醒大家补偿决定有“有效期”,过期不行动,征收方就能申请强拆,这3件事一定要早做!

一、补偿决定过期不处理,后果很严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28 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简单说,收到补偿决定后:

复议期只有 60 天:从收到决定那天起,60 天内可以向市、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比如县征收的,向市里复议);

起诉期只有 6 个月:不服补偿决定,6 个月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是过了这两个期限,又不领补偿、不搬迁,征收方就能向法院申请强拆,到时候想维权都难。

二、补偿合理就领钱,不合理赶紧行动

收到补偿决定后,先冷静分析:

补偿合理合法:比如和周边同类型房屋补偿标准差不多,安置方案也合适,那就按决定上的要求,及时领款、办理搬迁,别耽误时间;

补偿不合理不合法:比如比邻居少了一大截,或没写清楚安置房位置,一定要在60天内复议、6个月内起诉。

《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行政诉讼法》第46条,分别明确 60天复议期 6个月起诉期的规定,这是法律给咱的维权时间,千万别浪费。

三、拿不准?这两步帮你判断

问清楚:找征收方要补偿明细,对照《土地管理法》里的补偿标准(比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低于片区综合地价),看是否符合规定;

找专业人:拿不准补偿是否合理,赶紧咨询拆迁律师,律师能看出决定里的漏洞(比如程序违法、标准偏低),帮你制定复议或起诉方案。

补偿决定不是小事,既不能盲目签字,也不能拖着不理。合理就按规矩领钱搬迁,不合理就抓紧60天复议、6个月起诉的时间维权。你收到过补偿决定吗?是怎么处理的?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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