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落户农民的“三权”不变,遇到问题这样维权

时间:2025-08-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进城落户农民的“三权”不变,遇到问题这样维权

“我进城落户了,老家的地和房子还能保住吗?” 相信很多有过进城落户想法,或者已经落户城市的朋友,都有过这样的疑问。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就来给大家好好唠唠这里面的门道。

国家对进城落户农民的权益保障十分重视,有一系列政策法规给大家 “撑腰”。简单来说,就是 “三权不变”。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意味着,咱们进城了,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旧稳稳在手,只要你不想放弃,谁也拿不走。

另外,202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承包地,自留地等),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也就是说,哪怕你户口迁走了,符合条件,还是能再“回家”,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

可现实却不尽如人意。不少地方村干部观念老旧,还抱着“户口迁走,就不是村里人”的老一套想法。土地不给确权,房子不让翻建,村里征收拆迁分钱也没份儿。但这些做法其实是违法违规的。大家要知道,进城落户农民与在村里的农民应享有同等待遇,这是国家定的规矩。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忍气吞声。咱们可以先和村里耐心沟通,讲讲政策法规,要求他们纠正错误做法。要是村里依旧拒不改正,那就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给进城落户农民留了退路,保障大家“进退有路”。咱们自己得清楚这些政策,遇到不合理对待,大胆维权,守护好属于自己的那份权益。你身边有进城落户后权益受影响的例子吗?或者对这些政策还有啥疑问?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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