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全给儿子,女儿签不赡养协议?法律:无效!

时间:2025-09-0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财产全给儿子,女儿签不赡养协议?法律:无效!

“家里财产全给弟弟,我能不能跟爸妈签协议,以后不赡养?”不少女儿遇着这种偏心事儿,心里委屈又迷茫。今天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把话说明白:哪怕父母把家产都给儿子,女儿也不能不赡养,签了“不赡养协议”也是白签!

第一点:先明确——赡养是“法定义务”,跟分财产没关系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明白白写着:“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义务是法律硬规定的,不管你有没有分到财产,都得尽孝。

就算父母生前把房子、地全给儿子,或者立遗嘱死后财产全归儿子,女儿拿不到一分钱,该赡养还是得赡养。

第二点:再清楚——“不赡养协议”无效,签了也不算数

有些女儿想:“我跟爸妈白纸黑字签协议,我不要财产,也不赡养,总行了吧?”不行!按《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从一开始就无效。

简单说,这种“以不赡养换不分财产”的协议,哪怕双方都签字,法院也不认。

第三点:情理上——父母别偏心,女儿也是心头肉

法律是底线,但做人得讲情理。有的父母觉得“儿子要传宗接代,财产该给儿子”,还让女儿用夫家的钱帮衬儿子,这寒了多少女儿的心?

女儿也是十月怀胎生的,小时候一样贴心孝顺,凭啥长大了就成了“外人”?希望做父母的能一碗水端平,别让偏心毁了亲情 —— 毕竟养儿养女,图的是老了有人疼,不是争财产分对错。

要是你身边有遇着这种事的姐妹,别让她走弯路:赡养义务推不掉,但也可以跟父母好好沟通,争取公平对待。你见过这种偏心的情况吗?最后咋解决的?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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