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说“不在村住没补偿”?错!户口在+尽义务就有份

时间:2025-09-2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征收方说“不在村住没补偿”?错!户口在+尽义务就有份

“在城里打工好几年,老家征地了,拆迁方却说‘你早不在村里住,不算村民,没补偿’——可我户口还在老家啊,这补偿到底有没有我的份?”不少进城务工的老乡都遇到过这糟心事,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就给大家吃颗定心丸:只要户口没迁,你大概率有权拿补偿,别被征收方一句话忽悠了!

第一点:先记死 —— 补偿资格不看“在不在村住”,看“是不是集体成员”

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地补偿款是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的,判断你是不是成员,关键看两点,跟“是否在村居住”没关系:

户口没迁出:只要你的户口还在老家村里,没迁到城里落户(哪怕在城里买房、打工),这是最基础的“身份证明”;

尽了村集体义务:比如你还在参与村里的集体事务(像投票选村干部)、承担村里的义务(如缴纳集体公益事业费用),哪怕人在城里,也还是村集体成员。

第二点:征收方说“没补偿”?别信!这3件事要做

要是遇到征收方以“你不在村住”“不算村民”为由拒给补偿,别慌,按这3步做:

拿出户口证明:把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给征收方看,证明你户口还在村里,这是最直接的证据;

找村集体作证:让村委会出具证明,说明你“虽在外务工,但仍履行村集体义务,属于本集体成员”,盖上村委会公章更管用;

依法维权:要是征收方还不给,就向乡镇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投诉,要求依法发放补偿;投诉没用的,找律师帮忙提起诉讼 —— 法律明确保护咱的补偿权,没人能随便剥夺。

第三点:别混淆 ——“进城打工”≠“失去成员资格”

很多征收方故意把“进城务工”和“不是村集体成员”画等号,这是在偷换概念。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务工,但从没说过“进城打工就没资格拿村里的征地补偿”。

只要你没把户口迁出村,没放弃村集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老家的征地补偿就有你的一份 —— 这是咱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能被征收方一句话就抢走。

你身边有进城务工的老乡遇到过“拒给征地补偿”的情况吗?最后咋解决的?评论区聊聊,给更多老乡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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