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账和确权证冲突?原始凭证说了算

时间:2025-11-2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台账和确权证冲突?原始凭证说了算

“我98年分的地,有村里台账为证,出去打工几年,回来咋就被别人确权了?”这是不少农村土地纠纷的真实写照。一边是泛黄的98年土地台账,一边是崭新的确权证,到底谁说了算?今天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把法律依据摆出来,帮你把地的归属搞明白。

先懂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定乾坤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以“两轮承包”为基础,第二轮承包(1998年前后)确定的承包关系30年不变。2014年启动的土地确权,核心是“确认原有承包权”,绝非重新分地,确权错误的证书本身就是无效的。

核心问题:台账和确权证,谁的效力更高?

1. 98年台账:承包权的“原始凭证” 1998年二轮延包时的土地承包合同、村里的土地台账,是确立土地承包权的核心依据。只要你在当时参与了分地,这些材料就证明你是合法的承包权人,承包关系受法律保护,30年不变。

2. 确权证:对原有承包权的“确认”,不是“新授权” 2014年的土地确权,是把二轮承包的土地权属明确登记、发放证书,相当于给承包权“上户口”。如果把本属于你的地确权给别人,这属于确权程序错误,这样的确权证没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撤销。

3. 冲突时:原始依据优先 当98年台账与新发确权证冲突,法律明确以二轮承包时的原始材料(承包合同、台账)为准。别被新证书唬住,只要你手握98年的合法凭证,就有底气要回自己的地。

维权提醒:先拿台账、承包合同找村委会协商,要求更正确权信息;协商不成,可向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确权错误并返还土地。

你身边有这样的土地纠纷吗?手里的原始凭证都保存好了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我来帮你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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