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落归根难?农民户口回迁、宅基地申请的那些愁,谁来解?

时间:2026-01-04     来源: 乡村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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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咱农民来说,户口是身份的根,宅基地是安身的家。可如今不少老乡都被这两件事愁坏了:想申请宅基地盖房批不下来,老家有房户口却迁不回,想落叶归根更是难上加难。这三大困扰像块石头压在农民心头,急需解决!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就把这些难题摆出来,说说咱农民的心里话,也聊聊背后的政策门道。

一、痛点一:有户无宅,想盖房咋就这么难?

现在农村最常见的愁事之一,就是“有户无宅”。不少农户家里人口多,住得挤,想申请一块宅基地盖新房,可提交申请后一等就是好几年,迟迟批不下来。一边是国家严查“一户多宅”,规范宅基地管理;另一边,却让符合条件的“有户无宅”农户迟迟盼不到宅基地,这显然不符合政策初衷。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有权依法申请获得宅基地。政策的初衷是保障农民居住权益,不能只堵不疏,严查违规的同时,更要主动为“有户无宅”的农户排忧解难,让大家有房可住。

二、痛点二:有宅无户,城里子女的“乡愁”难安放

还有不少城里子女面临“有宅无户”的尴尬:老家的老房子还在,是父母留下的念想,可自己的户口早就迁到了城市。按照现在的政策,城里子女有权继承老家的房屋,也能合法使用,但就是不准翻修、翻建。万一哪天老房子年久失修倒了,村委会就有权收回宅基地,从此就彻底断了和老家的根。

《民法典》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但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这种“房可继承、不可翻建”的规定,让不少城里子女的乡愁没了安放之处,如何在保障集体利益的同时,兼顾子女的情感与合法使用权,值得深思。

三、痛点三:户口回迁难,落叶归根成奢望?

曾经因为上学、工作、结婚等原因把户口迁走的人,如今年纪大了,就想把户口迁回农村老家,实现“叶落归根”。可现实是,户口回迁越来越难,不管是子女投靠父母、离异后回迁,还是退休返乡,都面临重重阻碍。

农村户口回迁的政策虽各地有差异,但核心是要兼顾村集体利益与返乡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不少地方的回迁政策要求“在农村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村集体接纳条件”等,但审批流程繁琐、条件严苛,让不少人望而却步。乡村振兴离不开情感的维系,让想回家的人能回来,给大家一条叶落归根的路,才能留住更多对乡村的牵挂。

户口和宅基地,关乎农民的基本生活与情感寄托,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这三大难题解决好了,才能让农民更安心,让乡村更有温度。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这些困扰?你对解决这些问题有啥好建议?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和想法,点赞收藏,让更多人关注农民的“根”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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