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5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6-21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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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农议复字〔2022〕54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55号建议的答复

  

  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对规模养殖场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的建议

  2021年、2022年省财政分别下达省级畜禽粪污利用资金2580万元、2450万元,用于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收集中心(有机肥厂)建设及畜禽粪污处理设备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推广等。

  2021年,省财政出资45亿元设立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贵州省农业现代化相关领域。2022年,省财政继续出资45亿元注入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争取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循环产业项目。

  二、关于“出台相关规定,对规模养殖场建设和改造污染防治治理设施申请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和“对利用畜禽粪便从事农业循环产业链、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给予一定奖励”的建议

  2021年,省财政共下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0624万元,由我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我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作推进重点,统筹安排使用。按照《贵州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20〕250号),我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同时明确资金可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等方式进行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文超;联系电话:0851-85286055)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5号建议的答复.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jytagkzl/jy/202206/t20220617_75029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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