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严禁在景区河道垂钓及下地笼网

时间:2022-05-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随着我县水域治理工作开展后水质持续向好,河流内各种鱼类增多,吸引了众多的垂钓爱好者。为了方便垂钓,一些垂钓爱好者在河道两旁进行垂钓,在水库健身步道下搭建起简易的“钓鱼台”,并将矿泉水瓶、塑料袋等各种生活垃圾随地丢弃,不仅破坏水生态环境,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与垂钓爱好者沟通

  为此,我县对不文明垂钓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不文明垂钓行为进行劝导以及没收销毁一批地笼网。整治不文明垂钓是塑造文明城市,守护江河生态的重点工作。下一步,我县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巡查劝导常态化工作,提升执法能力,从细从严抓起,多措并举,为维护市容市貌、塑造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执法人员没收“地笼网”

  在此,有关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国家明令禁止市民在河面上投放地笼网进行捕捞作业。使用地笼网进行捕捞的市民如果被执法部门查处,将会面临没收渔具、行政罚款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处罚。

  垂钓是一项修身养性的活动,但前提必须是文明垂钓。在禁止垂钓的水库、景观河道内钓鱼,既影响城市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园美景和水域生态。我们希望垂钓爱好者增强文明意识,共同推进创城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lb/t119365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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