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入赘迁户口,能算村集体成员吗?这待遇必须给

时间:2025-08-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男方入赘迁户口,能算村集体成员吗?这待遇必须给

“我把户口迁到媳妇村,村里分补偿款却没我的份,说我是‘外来的’,这合理吗?”农村里,不少男方入赘到女方家,或是为了照顾岳父母把户口迁过来,可村里常以“没分过地”“外来户”为由,不给他们村集体成员待遇。乡村振兴调研员小政提醒大家这种说法错得离谱,法律早有明确态度。

一、迁了户口就是村里人,不分男女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反过来,男性入赘也一样——只要因结婚把户口迁到对方村里,不管是女嫁男、还是男入女家,都该一视同仁,享有村集体成员待遇。

二、这3点说了算,别被“老规矩”坑了

判断能不能享受村集体待遇,看这三点就行:

户口在村里:只要户口迁过来,落在本村,就是法律上的“村里人”;

在村里生活:和家人一起在村里种地、过日子,靠村里的土地吃饭;

共享家庭收益:参与村里的生产劳动,家里的土地收益有他一份。

总不能干活时有份,分好处时就把人当“外人”。

三、男女平等,不只是说说

村里常说“女的嫁过来算村里人,男的入赘就是外来户”,这是老思想在作祟。《民法典》明确“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平等就包括在集体中的权益。

不管是嫁过来的媳妇,还是入赘的女婿,只要户口在村、在村生活,就该是村集体的一员,拆迁补偿、土地分红都不能少。别让老规矩欺负人,男女平等,就得实实在在一碗水端平。你村里有入赘的情况吗?待遇都给全了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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