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分孙子外孙了!户口在村,就该有同等待遇

时间:2025-08-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别再分孙子外孙了!户口在村,就该有同等待遇

“女儿没迁户口,外孙户口落娘家,为啥分征地款没孩子的份?”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发现农村里常遇到这样的事:孙子落户算本村人,外孙落户就被当 “外人”,不给集体成员待遇。这其实是老思想在作祟,法律早就把话说透了。

一、只要户口在村里,就是集体成员,不分外孙还是孙子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33 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延伸到孩子身上,不管是孙子还是外孙,只要户口落在本村,就该平等享有集体成员待遇。

二、“要开村民大会三分之二同意”?这是胡说

有些村说 “外孙想当集体成员,得村民大会三分之二同意”,这压根没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要经村民会议讨论,但户口在本村的孩子,取得集体成员资格是法定的,不用额外投票。

三、区别对待?这是性别歧视,法律不允许

为啥孙子落户顺理成章,外孙落户就处处设卡?说到底是老观念里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在作祟,本质是性别歧视。《民法典》第 4 条规定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管男孩女孩、孙子外孙,在集体成员资格上没差别。

孩子的集体成员资格,户口本说了算,不是 “孙子外孙” 的名分说了算。只要户口落在村里,该分的地、该得的分红,一分都不能少。别让老规矩欺负人,男女平等,从孩子的权益平等开始。你村有这样的事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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