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被刁难?别慌!3步维权,住房需求有保障

时间:2025-09-2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申请宅基地被刁难?别慌!3步维权,住房需求有保障

“家里添了俩孙子,老房子挤得转不开身,申请新宅基地却被村委会推来推去;实在没办法盖了房,又被说违建要拆 —— 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这日子咋过?”不少农民朋友都遇到过宅基地审批的糟心事,可大家不知道,宅基地审批本是相关部门的职责,咱有办法维权,今天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就说透该咋做。

第一点:先明确 —— 宅基地审批是职责,不是“人情”

按《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符合“一户一宅”、家里人口增加需要建房等条件,就有权申请宅基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得依法审批,不能随意刁难、推诿。

比如你家原来3口人住80平,现在添了2个孩子,符合“因人口增长需要新增宅基地”的条件,提交申请后,村委会得先审核,再报乡镇政府批准 —— 这不是“求着办事”,是咱该有的权利,部门不审批就是不作为。

第二点:村委会刁难?找乡政府;乡政府推诿?再往上反映

要是遇到审批卡壳,分两步找“上级”:

村委会拖着不办:先跟村委会要“不审批的书面理由”,要是给不出理由或故意刁难,直接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申请材料去乡政府的自然资源所或农业农村办公室反映,要求乡政府督促村委会审核;

乡政府推诿不批:要是乡政府也拖着不处理,就向县级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说明情况并附上申请记录 —— 县级部门有监督职责,会督促乡镇解决。

第三点:实在没辙?找律师,法律是咱的靠山

要是部门一直不作为,你又急需住房,别冲动私自建房(避免被算违建),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忙:

律师能帮你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整理完整的申请材料;

要是部门确实违法不审批,律师可以帮你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要求部门依法履行审批职责。

按《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咱老百姓能起诉维权,之前就有农民通过诉讼,让乡镇政府依法批准了宅基地申请 —— 别觉得“官官相护”,法律会给咱公道。

最后提醒大家:申请宅基地时,一定要保留好所有材料(申请单、沟通记录、部门回复等),这些都是维权的证据。你申请宅基地时遇到过刁难吗?最后咋解决的?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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