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产归村干部说了算?错!这么处置才合法,维权有招

时间:2025-10-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集体资产归村干部说了算?错!这么处置才合法,维权有招

“村里的集体荒地被租给了外人,村干部没开会就拍板;问收了多少钱、用到哪了,还被怼‘集体的事,轮不到你管’!”—— 遇到这种情况,咱村民别忍!集体资产是全体村民的‘共有家底’,不是村干部的‘私人财产’,他们说了可不算。村集体的地、集体的钱,每一分每一寸都和咱村民有关,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就说透怎么守住这份共同利益。

先划重点:集体资产 “村民共所有”,村干部无权私自处置

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资产(比如没分下去的集体荒地、林地、集体厂房、集体资金等)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不是村委会或村干部的。任何 “重大集体资产处置”(比如出租、售卖、抵押集体土地,大额集体资金使用),都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得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代表)同意才行 —— 简单说,村干部私下商量就处置,哪怕盖了村委会的章,也是违法的。

比如村里把集体林地以 10 万元租给外地老板,村干部没开村民会就签了合同,还说 “这是为村里创收”—— 这合同根本无效!因为没经过村民同意,村干部越权处置了集体资产,咱村民有权反对,还能通过法律途径把合同作废。

村干部私自处置集体资产?3 个办法维权,团结起来就管用

要是遇到村干部私下处置集体资产,别单个 “硬碰硬”,用这 3 个合法办法,能有效维护权益:

办法一:认定合同无效,去法院申请作废

村干部没经村民同意签的集体资产处置合同(比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按法律规定属于 “无效合同”。哪怕村委会不配合,咱村民也能直接收集证据(比如合同复印件、村干部私下处置的录音 / 聊天记录),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 法院会支持村民,因为这类合同违反了 “集体资产需村民同意” 的法律规定。

办法二:二分之一村民签字,越过村委会直接起诉

要是村委会和外人 “勾结”,不愿意出面维权,咱村民也有办法:只要有全村二分之一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就能以 “村民共同名义” 越过村委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集体资产或赔偿损失。比如村里 500 个村民,251 人签字同意,就能代表全体村民起诉,不用看村委会的脸色 —— 这是法律给村民的 “直接维权权”,就是为了防止村干部不作为。

办法三:举报到专项整治部门,借力监管力量

今年中央开展了农村集体 “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咱村民要是发现村干部私自处置集体资产、私分集体资金,还能向当地乡镇政府的 “三资” 管理办公室、纪委监委或农业农村部门举报。举报时要提供具体线索(比如 “谁处置了哪块地、收了多少钱”),相关部门会依法调查处理,查实后还会追究村干部的责任 —— 专项整治就是为了清理集体资产领域的违规行为,咱要学会借力。

最后提醒:记住这 2 点,别被 “忽悠”

别信 “跟你无关”:集体资产有你一份,村干部说 “轮不到你管” 就是在唬人,你有权询问、有权反对;

多抱团多沟通:遇到集体资产处置问题,多和其他村民商量,一起收集证据、一起维权 —— 团结起来,才能让村干部不敢乱作为,守住大家的共同家底。

你身边有村干部私自处置集体资产的情况吗?最后是怎么解决的?评论区聊聊,给其他朋友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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