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何变更事项

时间:2022-07-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十六条,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有变更事项的,由申请人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机关组织相关单位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28485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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