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评审创建项目邀标公告

时间:2022-10-21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工作,我厅拟向社会机构公开邀标,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评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评审创建项目。

  二、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10月底前。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对市县报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拟支持创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二)根据市县报送的相关材料,编制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四、项目经费

  不超过23.36万元整(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

  五、申报机构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关于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书面承诺;

  (五)开展相关评估编制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编制人员能力证明等);

  (六)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七)关于严格遵守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书面承诺。

  以上相关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2年10月24日前,报价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请刻光盘)]密封盖章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楼417室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结果公示方式

  投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陈天麟

  联系电话:13876171942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210/t20221019_3288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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