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经理招聘公告

时间:2022-10-25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项目名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国际执行机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国内执行机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一、项目背景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全球环境基金(GEF)“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作为国际执行机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作为国内执行机构的国际项目。项目旨在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当地农民保护地方特色作物和畜禽品种(山栏稻、五指山猪、嘉积鸭),优化支持性的政策环境,以及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海南省重要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项目主要工作指标有四个:一是完善农业生物多样性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省级政策、法规框架;二是在三个示范景观区建立与示范农业生物多样性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三是加强主流化和机构能力建设;四是开展意识提升和知识管理。根据项目设计与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经理。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项目经理(1人)

  1.岗位职责

  (1)在项目指导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在项目主任的领导下,代表委员会开展日常的项目运行工作,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项目官员就项目所有实质性问题和行政问题保持密切磋商;协调省、市县以及项目点人员的工作;

  (2)确保项目按照《项目文件》的要求顺利实施,并按核准的工作计划,开展项目活动、监控项目进展情况;

  (3)定期向省项目办、国家项目办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项目官员报告项目进展,提出项目顺利推进的相关建议;

  (4)组织协调所有项目工作人员、咨询专家、合同分包商,以确保项目及时产出并高质量完成;

  (5)在省项目办领导下,协助国家项目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组织年度三方评审(TPR);

  (6)跟踪初步确定的项目风险,必要时将新的风险提交给项目指导委员会考虑并作出可能采取的行动决定;通过保持风险记录的方式更新这些风险的状态;

  (7)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指导委员会、相关政府机构以及所有的项目合作伙伴进行及时沟通,有效协调所有项目活动;

  (8)为国际国内咨询专家和分包商的工作提供便利;

  (9)牵头编制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及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评估报告(PIR)和项目年度报告(APR)、季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监督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告;

  (10)监督和确保各种报告,包括启动报告、项目实施评估报告/年度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农业农村部和其他监管机构要求的其它报告的及时提交;

  (11)对所有项目现场管理单位的活动进行及时检查和督导;

  (12)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他项目有关工作。

  2.任职资格

  (1)硕士或博士学位,拥有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农学、生物学、自然资源管理、资源环境科学类或英语专业背景,并具有实践经验;

  (2)至少1年项目管理经验,具有UNDP或FAO等其他国际项目经验者优先;

  (3)非常熟悉国家、省、市层面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政策法规等,熟悉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4)能够有效地管理项目团队,具有较强的项目预算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

  (5)出色的起草文件、演讲和报告的能力;

  (6)沟通能力强,尤其是对邮件及时准确的答复;

  (7)良好的汉语书面表达能力、英语沟通(听说写)能力。

  3.工作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4.工作时间:自聘用起直至项目结束(2025年),需根据业绩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18:00

  2.报名要求:

  (1)需提供个人简历、工作经验证明及其他获奖证明,填写应聘职位申请表;

  (2)以上所有材料请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项目经理岗位应聘”,发送至:hngefo@126.com;

  3.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

  (1)对收集到的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2)凡通过初审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接到电话通知者,即为初审未通过。

  4.面试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

  (1)面试将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GEF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5.薪酬待遇:面议

  四、其他说明

  1.录用人员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GEF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录用人员经费从GEF项目赠款经费中支出;

  3.录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编外人员,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派遣到海南省农业农村厅GEF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录用人员不归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及事业单位编制,但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4.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GEF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易先生、蔡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11037,1371860313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省现代农业中心

  



附表:应聘职位申请表.docx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210/t20221024_3292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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