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号、7号公告)面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8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省人社厅公开招聘3号、7号公告工作安排,为做好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实际操作)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3号、7号)要求,报考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相应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1. 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药检测岗位。

  2.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土壤肥料检测、化验员岗位。

  以上岗位将面试实际操作。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11月1日(周二)早8:30。

  (二)地点:吉林省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东侧实验楼)。

  三、面试要求

  (一)考生须在11月1日早8点30分前携带身份证及报名表原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登记确认后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确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异地考生应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应于面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面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提供10月29日(含)以后长春市主城区3天2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件或电子件打印签字按手印,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确认身份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面试期间,考生应服从考务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

  (六)考生须认真阅读本通知,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210/t20221027_8610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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