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11-11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2〕6号)精神,经基层推荐、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省农业农村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等6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王立文等12个先进个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至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31-88476617

  附件: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先进集体

  1.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2.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

  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4.四平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5.白城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

  6.松原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先进个人

  1.王立文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2.蒋振宇 榆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总站站长

  3.王学武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4.何永涛 安图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副站长

  5.黄铁城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高级经济师

  6.李静生 通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7.栗增娟 集安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8.王忠辉 大安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站长

  9.蔡 东 辽源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

  10.冮 威 前郭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11.吕 涛 白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12.刘 君 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高级经济师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211/t20221111_86268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