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11-11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粤农农规〔2020〕2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经各地推荐、委托第三方进行数据核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认定广州市花都区俊丰石榴专业合作社等774家合作社监测合格。根据监测程序,现对监测合格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1日起至11月17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反映。

  附件:广东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公示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广东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公示名单.docx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44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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