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示范中心创建项目申报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12-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计财〔2022〕2号)要求,经市县申报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百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示范中心创建项目实施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信函以送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58529,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七星办公区,邮政编码:530022。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40584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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