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授予的通告

时间:2023-01-07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2022年云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

  考生自2023年1月9日可在中国兽医网(报名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如总分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达到60分的,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二、资格授予申请

  报考全部科目的,总分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2023年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在中国兽医网提交资格授予申请。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三、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补发执业兽医证书的申请。

  四、证书领取时间

  2023年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于2023年7月15日至8月10日以前申请资格授予的,请在8月20日后领取;8月10日至9月15日申请的,请在9月30日后领取。

  其余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至3月31日领取。

  五、证书领取方式

  采用邮寄或自取两种方式,考生在提交资格授予申请时可自主选择。

  邮寄:将通过顺丰到付邮寄至考生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请考生认真填写收件人姓名、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及时收到证书,邮费到付。

  自取:选择自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网上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证书。代领证书需提供代领人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3/gongshigonggao_0105/393828.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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