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关于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3-03-01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以下简称省总队)现向社会公开比选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以下简称北斗运营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136万元

  项目地点:海口市

  项目内容:主要为海南省安装北斗定位终端的渔船支付卫星链路通信费用,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二、比选计划

  比选一家北斗运营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北斗运营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1.根据招标规定及省总队的要求完成北斗运营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

  2.按照要求做好单一来源公示、成交公告及采购合同公示工作。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工程、货物、服务招标代理业务;

  2.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_hainan.gov.cn)注册备案;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自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不得以总公司名义中标后由分公司承担该项目。

  五、需提交材料

  请报名单位按以下顺序提交报名资料1套(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材料密封,封面上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1.北斗运营费项目招标代理费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报价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80%需提供报价构成说明);

  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在海南省相关登记、注册备案机构官网的登记注册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3.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格式见附件2,须提供招标代理协议、中标通知书或成交公告等材料);

  4.本单位信用记录、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5.代理招标工作方案(含招标代理人员组成);

  6.服务承诺。

  六、材料报送和遴选要求

  参选机构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本公司此次参标需提交的材料送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邮寄报名以寄出材料日为准。纸质版材料及光盘(U盘)以密封方式寄至海口市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1210房。

  七、比选规则

  (一)比选小组

  省总队成立不少于3人的评选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组织评选,推荐综合评分第1名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二)比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

  (三)比选程序

  1.由比选小组根据比选条件对各参选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机构提交的比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主要对参选机构公司资质、业绩案例、服务承诺、代理费用等进行评审和打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17时00分

  九、招标代理费支付

  此次比选招标代理不设费用,北斗运营费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结果公示

  省总队将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比选结果的对象为最终确定对象。

  十一、质疑

  参选机构对本项目比选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省总队提出询问。省总队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公告期限:2023年2月20日至24日

  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电话:18889543761,0898-65852393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12号1210室(邮编:571126)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报价单

  

  比选单位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项目名称

  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

  参选人

  报价

  计算公式

  备注


  

  附件2.近三年代理业绩材料清单

  

  序号

  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采购类型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实施地点

  备注

  1

  2

  3

  4

  5

  6

  注:1.如有单一来源采购类项目,请在备注中注明;

  2.须提供招标代理协议及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等材料。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2/t20230220_3363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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