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24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处室:

  《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已经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2月21日

  

  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根据市文明委《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评选办法》和市级机关文明办《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部署,按照委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有力推动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的重要展示平台。积极参加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丰硕成果的集中展示,是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显著成效的全面总结。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圆满完成评选工作。

  二、创建参加范围

  在市农业农村委党委的带领下,以市农业农村委机关的名义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三、方法步骤

  1.组织申报(2月10日—2月25日)。在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基础上,各相关处室对照《测评细则》认真准备,提供佐证材料,并于2月25日前按时按质按量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组织专门人员集中进行自我评估和完善,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审核。

  2.测评考察(3月上旬—4月中旬)。市级机关文明办测评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测评考察。

  3.审核公示(4月下旬)市级机关文明办根据测评组的测评情况和市文明委分配指标,经市级机关文明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市级机关推荐天津市文明单位名单并在天津机关党建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月27日前,市级机关文明办向市文明办报送推荐名单。

  四、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在市农业农村委党委领导下全面开展,成立市农业农村委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领导小组。

  组 长:金汇江 市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谢德洪 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汝军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具体负责)

  王志林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李志荣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项 荣 二级巡视员

  成 员:王占义 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办主任

  崔绍丰 办公室主任

  孙 力 党群工作处处长

  赵俊强 组织干部处处长

  李存霞 机关工会主席

  陈  玥 机关妇联主席

  李 浩 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办,王占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支部要把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抓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举措,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2.突出创建价值。各支部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改善市农业农村委机关环境面貌,凝聚党员干部群众精神力量,形成文明和谐社会风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针对性抓好精神文明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把市农业农村委机关打造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领跑者。

  3.营造浓厚氛围。各支部要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对文明创建的主题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制作创建宣传品、搭建创建平台等手段,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建言献策活动,不断提升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303/t20230320_6144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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