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废弃网具回收试点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3-04-04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我厅工作实际,现对废弃网具回收试点项目实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渔港社区废弃网具回收试点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3年4月3日-2023年11月10日。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专题调研。开展全省废弃渔具回收情况专题研究,调研、分析海南省现有废弃渔具的状况、回收、再利用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回收试点。开展社区参与式废弃渔具回收试点,试点应纳入至少一个渔业作业典型社区参与废弃渔具回收工作,建立有效的社区参与模式并回收一定数量的废弃渔具。

  (三)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针对渔民的废弃渔具回收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废弃渔具等海洋垃圾的危害,提升渔民的废弃渔具回收意识。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营业证照齐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废弃网具回收利用基础研究,并推动社区开展收购、处理等能力,有执行过网具回收的经验,应以海洋保护为主业;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此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撰写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建立专人专岗责任制,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二)根据有关要求配合整合项目验收材料,协助办理项目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编制方案。

  八、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网具回收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报价择低原则。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不少于4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31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十、公告方式

  询价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成交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成交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65333986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4/t20230403_3392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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