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宝塔区开展“三资”及耕地“非粮化”整治督查行动

时间:2023-04-07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宝塔区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治理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4月6日—7日,由宝塔区纪委牵头,自然资源宝塔分局、宝塔区农业农村局、宝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乡镇(街道)督查农村“三资”及村组集体合同整治情况,同时对全区耕地“非粮化”、撂荒地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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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组先后走访了河庄坪、柳林、枣园、蟠龙、青化砭等乡镇(街道),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台账、核实整改数据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宝塔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延区纪发〔2022〕5号)、《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延区政办函〔2023〕7号)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从机构设置、人员安排、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对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占用耕地培育苗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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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组指出,部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清廉宝塔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到位,且在乡镇(街道)层面上对村组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的监管不到位,对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及撂荒地整治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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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稳定我区粮食生产。加大力度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要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在全面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科学安排,迅速部署,明确专项治理的任务,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提供问题线索。对所有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和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凡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集体经济合同底子不清楚、排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专门力量帮助治理,推动宝塔区农村经济平稳快速有序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sxdt1142/20230407/9819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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