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关于比选执法船舶蓄电池供货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3-04-14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计划采购一批船舶蓄电池,现向社会公开比选1家船舶蓄电池供货机构。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船艇采购蓄电池预算清单(详情见附件)

  二、报价说明

  1.按采购清单要求报价(该批次蓄电池预计27000.00元),报价包含包装费、搬运费、增值税发票等所有费用。

  2.交货及验收地点:中国渔政46016、中国海监2169船部署在秀英渔政监管码头、中国渔政46013船在儋州市白马井南海现代造船长的码头(具体地点届时电话联系确定,运输方式由供货方自行安排)。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单位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三、报价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三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提供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声明函。

  (三)提供企业诚信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所有船用蓄电池为原厂正品船用蓄电池,提供本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合格证)。

  (四)依据采购方船舶蓄电池报价清单进行报价。

  (五)报价资料采用A4纸打印,编辑有序页码,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所有资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随报价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采取送达或快递邮寄,并在外包装注明“比选采购船舶蓄电池报价书”。
   四、公告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16:00时,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6:00前。

  五、送达和邮寄到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12号1216室。

  收件人:蔡先生。

  六、比选规则

  1、比选小组

  评选小组不少于3人。

  2、比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

  3、比选程序

  ①比选小组根据比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

  ②通过初审的机构进入综合评审评分环节,平均得分最高的推荐为中选机构。

  七、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栏》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质疑

  参选维修机构对本项目比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向省总队提出询问。省总队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附件:采购船艇船用蓄电池清单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2023年4月12日

  



附件:采购船艇船用蓄电池报价单.xls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4/t20230412_3397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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