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南省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的比选公告

时间:2023-05-05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工作要求,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实施海南省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建设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

  二、项目实施时间

  建设时间:合同签订起50天内完成建设;

  运维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不得超过216,607.92元,详见附件。(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

  基于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之上建设省级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组建省级组织架构,省级部门预算资金分解下达,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录入,资金支出调度填报,绩效分解、自评等功能模块。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编制方案。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四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1228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忠浩

  联系电话:0898-65380866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测算表

  

  附件

  海南省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测算表

  序 号

  项 目

  核减后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一

  硬件设备购置费

  0


  二

  成品软件购置费

  0


  三

  定制软件开发费

  204,347.09


  四

  数据资源建设及数据治理费

  0


  五

  系统集成实施费与其他费

  12,260.83


  七

  合计

  216,607.92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5/t20230505_3410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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