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海南省涉渔海洋中大型“三无”船舶基本安全技术条件评估暂行规定》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3-05-09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我厅工作实际,现对编制《海南省涉渔海洋中大型“三无”船舶基本安全技术条件评估暂行规定》实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海南省涉渔海洋中大型“三无”船舶基本安全技术条件评估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项目完成期限

  2023年6月30日前。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规定》内容要包括总则、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及基本安全技术条件、监督管理、附则等,适用范围为我省涉渔海洋中大型“三无”船舶。编写要求:评估流程高效、监督有方、操作性强、科学合理。

  (二)中选人在编制前需对海南中大型“三无”船舶现状进行充分调研,要充分考虑海南渔业船舶检验实际情况,对中大型“三无”船舶安全技术评估项目进行科学分类,确实编写出符合海南实际且操作性强的《规定》。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六)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完成该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其中高级验船师或B级以上注册验船师不少于3人);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编制《海南省涉渔海洋中大型“三无”船舶基本安全技术条件评估暂行规定》。

  (二)根据有关要求配合整合项目评审材料,协助办理项目评审。

  七、报价提交材料

  报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报价函。

  八、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报价择低原则。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2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政府海府办公区副楼213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十、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成交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成交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65336790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5/t20230509_3413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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