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服务机构(报纸)比选公告

时间:2023-06-13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服务(报纸)工作,欢迎有资质的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服务机构(报纸)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6月-2023年12月

  三、预算金额

  39.8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宣传服务:

  1.日常新闻报道、专访等(能在省域以上宣传)。2.印制宣传资料。3.省级日报媒体每个季度推出1/2版专题,每个版面2000字,含1-2张配图,共12期。4.省级日报媒体每年底推出1个整版的综述报道,对第三次土壤普查全貌和亮点进行总结和盘点,版面4000-5000字,含配图2-3张,共3期。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提供近两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2020年至今)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编制方案。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等等)。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处30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74963。

  监督电话:0898-65374963。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6/t20230613_3434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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