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遥感监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3-06-16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因工作需要,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于2023年6月8日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遥感监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应标材料不足3家,对第一次询价作为流标处理。现第二次发布比选公告,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遥感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6月-2024年6月。

  三、项目预算

  20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

  1.开展2019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非农化”、耕地调整等因素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方面的影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监测分析。

  2.会同各市县开展已竣工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录入多规合一平台,形成上图入库成果。

  3.开展未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监测,分析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为开展项目储备或建设提供服务。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报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函。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三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服务优;四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材料时间及方式

  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6日17时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304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审核及评定

  将组织对拟参与单位提交材料客观性、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单位所完成项目的业绩、承担项目的能力以及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定。

  十、公告方式

  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5818156

  监督电话:6581816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6/t20230614_3435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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