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拟认定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示

时间:2023-07-07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修订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农委〔2019〕17号)要求,各涉农区及有关单位共推荐上报38家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经核查,有37 家培训机构符合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7月1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民就业促进部提出。

  接待人:孙树莉 13502096100; 张伯平13642181973

  

  附件:2023年天津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认定汇总表

  

  2023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307/t20230705_634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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