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85号

时间:2023-07-21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陕西亚太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申请的14个试验范围通过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详见附件1),有效期五年。

  批准北京大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2家单位申请撤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批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2.撤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5日

  

  

  附件:

附件1批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xlsx 附件2撤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xlsx 公告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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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307/t20230719_64324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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