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的公告

时间:2023-10-27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培育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农办字〔2023〕10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并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10名国家乡村工匠名师、1名国家乡村工匠大师建议人选。为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对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大师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推荐部门反映,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考察。公示期满后,各推荐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个人品德和社会道德、行业技能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和群众就业增收、培养传承人、行业技能创新发展等情况。考察时,要审查人选申报时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查看反映其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证书和实物等。

  各推荐部门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考察工作,仔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请及时反馈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0531-51789397

  电子邮箱:sfpbhyshz@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25房间。

  附件:1.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建议人选名单

        2.国家乡村工匠大师建议人选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建议人选名单.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10/t20231027_4448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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