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拟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11-24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根据《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关于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农民合作社申请、区级审核、市级评审,拟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56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9家。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实名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2-28450518

  联系邮箱:snyncwnchzjjzdc@tj.gov.cn

  

  附件:1.2023年拟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名单

        2.2023年拟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311/t20231122_64626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