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前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五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有关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12-01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委开展了前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五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申请、区农业农村委和有关单位初步审核、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共有157家企业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条件。

  现将157家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如有不同意见,可将书面材料直接寄至市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农委大厦;邮编:300061)或拨打电话:022-88290610。如无意见,将按照《通知》规定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确认。

  公示期为5天,从2023年11月29日起至2023年12月3日止。

  

  2023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311/t20231129_6468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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