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出现这些情况 取消“福农优品”品牌标识使用资格!

时间:2024-05-1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福农优品”品牌标识是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持有版权、授权使用的专用标识。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出现这些情况 取消“福农优品”品牌标识使用资格!

为规范“福农优品”品牌标识使用管理,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特此印发了《福建省“福农优品”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出现这5种情况,取消“福农优品”品牌标识使用资格:

1.发生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

2.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质量安全抽查不合格的

3.消费者投诉较多、满意度较低的

4.发生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生产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停产一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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