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总则

时间:2022-05-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总则部分,共4条,阐述《办法》制定依据,明确市级示范社的概念、评定与监测办法,明确由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组织评定。评定工作采取县级申报、部门初审、联席评定、媒体公示、发文确认的方式。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193740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