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主要内容四:保障措施

时间:2022-05-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是推进部门联动。各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定期会商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支持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数据采集,及时、准确掌握生猪生产和供应情况。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分解落实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对县区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因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时,各级财政通过给予规模猪场(户)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贴息补助、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和增加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等方式支持和稳定生猪生产。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19373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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